几乎就在刘谟等人被释放的同时,郭胜、袁术两人也获知了消息。
袁术是因为前番刘谟卖酒戏耍他的事而心生怨恨,郭胜则是因为自己的侄子郭勇被杀而意图报复。此二人现在都恨不得置刘谟于死地,这次屈打成招不成,他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郭胜在知道自己的侄子被人杀了之后更是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刘谟杀而烹之。郭胜身为宦官,自幼便被带进宫中,自然是无后。他只有一个早逝的哥哥留下一子,便是郭勇。因为是郭家唯一的后嗣,所以郭胜便把郭勇从老家接到雒阳,当亲儿子一样扶养。
尤其是在他听说郭勇的府邸被查抄之后,一直心神不宁,似乎在担心着什么,这也更坚定他置刘谟于死地的决心。
因此,周晖“刘谟无罪、查抄郭府”的判决,郭胜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汉律有乞鞠制度,所谓乞鞫即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再审诉讼制度,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请求复审。汉代王符的《潜夫论·述赦》中就有记载:“被冤之家,乃甫当乞鞠,告故以信直,亦无益於死亡矣。
一般接受再审的官员是案件主审官的顶头上司,雒阳令的上司也就是河南尹何进。
郭胜也是南阳郡宛人,与何进是同乡,当初何皇后还是由郭胜引荐才得入掖庭,进宫服侍灵帝刘宏。说起来,郭胜可以说是何家的贵人,是何进富贵之路的引路人。
可何进身为外戚,富贵之后,却一直向士族靠拢,与宦官为敌。现在就连郭胜也跟他闹得很僵,而郭勇正是郭胜的侄子,郭勇平时没少打着郭胜的旗号为非作歹,因此两人的关系可谓是人尽皆知。
郭胜心道:“若是走一般的乞鞠制度,这件案子落到何进手中,恐怕不但不能翻案,还有可能会被他给打成铁案。但若是换了旁人,我施加点压力,想必是没问题。此人的官职最好不比何屠夫的小,这样他也就无可奈何了。”
思来想后,郭胜想到了司隶校尉张忠。
此人乃是董太后姐姐的儿子,在他担任南阳太守的时候,曾仗着董太后的权势,私藏了数亿的钱。后被时任荆州刺史徐璆发现,予以法办。当时董太后曾派遣中常侍拜托徐璆大事化小饶了张忠。徐璆为人清廉正直,一口回绝说:「微臣我一身为国,不敢听命于太后。」
董太后大怒,于是让张忠担任司隶校尉的官职,威胁徐璆。张忠到任后第一件事就是与宦官郭胜等人勾结,构造罪名,诬陷徐璆,最后徐璆被罚从军。
说起来,这张忠还欠着郭胜的人情。郭胜心道:“司隶校尉出面,就是抢了你的案件,饶是你何屠夫也不敢怎样!”
司隶校尉部乃是大汉十三州之一,下辖河南郡、河内郡、河东郡、弘农郡、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七郡。
其余十二州皆称刺史,而司隶校尉因为地处京师,因而与其余一般刺史无论是在名义上还是权力上皆有不同。
东汉初年,汉光武帝刘秀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有权劾奏三公等尊官。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当时有“三独坐”之称。司隶校尉还直接管辖一千二百名徒兵,能率徒兵直接逮捕人犯,处置人犯。
所谓“纠上检下,严刑必断”,致使“贵戚惮之,京师政清。”正因如此,司隶校尉一职为百僚所畏惮,被称为“雄职”。在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中,一方常借重司隶校尉的力量挫败对方。而现任司隶校尉张忠显然早就跟十常侍混在了一起。
郭胜当晚便宴请张忠,向他嘱咐了此事。几杯美酒下肚、几句好言入耳,次日张忠便带着五百徒兵浩浩荡荡开往雒阳县署。
入了县署,先是摆满了架子,说是来巡查公务,挑了几个毛病,将周晖一顿呵斥。
而后便以“查狱明冤”的名义检查县衙的卷宗案底,随便提了几个问题,做做样子,便问到了郭勇案。
看了卷宗上记载的书判,张忠语气一转:“周县令!此案杀人者怎会无罪释放?受害者反倒落得个抄家?此案不公啊!”
“来人!把此案杀人者刘谟给我抓捕归案,本官要亲审此案,重下判决!”
周晖闻言忙阻止道:“张司隶,此案另有隐情,并无不公。死者郭勇鱼肉百姓,滥杀无辜乃是咎由自取。”
张忠道:“到底是不是另有隐情,本官一审便知!李从事,把卷宗带回去!”
说着,张忠带的一众人等便去搬那卷宗。周晖喝道:“住手!汉律:刑狱卷宗等同朝廷文书,当交由地方县署妥善封存,若有抢夺者,死罪!”
张忠闻言拍桌怒道:“周晖!本官乃是大汉司隶校尉,掌司隶七郡之监察,你竟敢忤逆本官!汉律刺史六条问事你不知道吗?”
“李从事,你来告诉周县令,什么是六条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