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再现惨案(3)(1 / 2)韩氏译卷首页

我把手伸进口袋,手指摸住冰凉的金属枪身,滑到下面,找到那块引起这场争论的绿玻璃小碎片。我从口袋里将它掏出来,观看。德尔金问我何物。

“绿玻璃,”我说。

“跟那戒指似的?”

我点头。他从我手中把玻璃片接过去,对着亮处照了照,又放回我掌中。“我们并不知道她去旅社时戴着戒指,”他提醒我,“这只是假没,以便讨论问题。”

“我知道。”

“她可能把它留在房间里,有人从那里拿走了。”

“谁?”

“男友。假设杀她的不是男友,假设凶手是绪乱者,像我开始时推测的那样”

“你也用上新名词了?”

“人家让你用你还能不用,你知道规矩。假设是个精神变态的人杀了她,男友害怕被牵连进去。所以他跑到她的公寓,他有钥匙,将戒指拿走。也许他还给她买过其他礼物,一并收走。他也想拿走貂皮,但那衣服在大旅社里。这种推论与凶手从他指上摘下戒指的推论不是同样有道理吗?”

我想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凶手不会是精神变态者。一个神经病犯了事不会派穿短夹克的人向我发出警告,也不会通过丹尼博伊向我传口信。精神变态者不会注意手迹、指纹或浴巾。

除非他跟裂尸客杰克一样,是个行动既谨慎又有计划的精神变态者。但不会是这样,不可能是这样。那戒指一定有意义。我将玻璃片放回衣兜。它有意义,一定可以说明什么。

德尔金的电话响起。他抓起话筒说,“我是乔德尔金”并讲,“是的、讲吧,讲吧。”他一边听,一边哼地呼应,不时向我瞟个眼色,并在备忘录上做笔记。

我走到咖啡机前,为我们俩各倒一杯。记不起他刚才在咖啡里加的是什么,但马上记起从这台咖啡机出来的咖啡特别难喝,便在两个杯子里都加入奶油和白糖。

我回到办公桌时他还在打电话。他接过杯子,点头致谢,呷一口,又点燃一只香烟。我喝了几口咖啡,又开始翻金的档案。希望能发现一件能将疑点连接起来的东西。我想到与唐娜打的电话。为什么说闪光那个词不对?难道戒指在金手指上不闪光吗?我记起那戒指碰上光时是多么耀眼。不然,我是在编织自己的记忆以支持我的推论?我难道已形成完整的推论?戒指丢了,又无确凿证据说明它曾经存在。一首诗,一纸自杀者的遗书,加上我自己的话,让人听起来好象是在讲绿宝石城里八百万个故事。难道是那戒指引起了我下意识的联想?不然,我只是在向黄砖路上警察分局的伙计们显能。好让他们觉得我多有头脑,多有心计,多有勇气?

德尔金在说:“是啊,不错,这是个棘手的案子。你别走开好吗?我马上出发。”他挂上话筒,眼望着我,表情很奇怪,得意洋洋之中掺杂着一点怜悯。

他说:“波瓦坦汽车旅馆,你知道昆斯区林荫大道与长岛高速公路的交汇处吗?刚过那儿,我不清楚具体位置,是在埃尔姆赫斯特公园一边,还是在里果公园一边,反正离交汇处不远。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