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百五十(1 / 2)刑侦调查二班首页

接到电话的时候,袁景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了。但是他还没有入睡,因为酒喝得不多。

都说酒能助眠,可是那要达到一定量才可以。若是浅尝辄止,往往会意犹未尽,此时酒精成了神经兴奋剂,让人总想做点什么。袁景今天就是这样,他在被窝里不愿入睡,睁着眼睛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

电话响了起来,袁景连忙接通。

丁一先向袁景述说了自己的遭遇,并表明早该联系你,可是没机会打电话,又说拖到这么晚不该打搅你休息。

袁景对丁一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跟着在电话里大骂刘胜利,还给刘胜利起了个外号叫老鸡蹬,鸡蹬是公鸡脚腕处多出来的第五根脚趾,意思是说刘胜利毫无用处,是个多出来的废物。

开罢玩笑,丁一提出自己的想法——案发地点的房东嫌疑最大,因为能把出租屋里不相干的三人联系起来得只有房东。丁一还讲述了遇到那个浅色瞳仁,外八字走路,拎粉色箱子的人。

袁景说道:“房东徐美军确实是浅色瞳仁,至于是否外八字,不得而知,因为没有看到他放松地走路的样子。但是这个线索恐怕只能归结于巧合了,因为徐美军的嫌疑被排除了,他有不在场证明。”

接着,袁景给丁一详细讲述了对于徐美军的调查。案发当晚,徐美军在傍晚收了房租之后,找了一个外围女姚素波来到家中。姚素波早早到了,行了皮肉事,还喝了酒,最后在徐美军家中留宿。到徐美军家调查的时候,徐美军和姚素波还在睡梦中。姚素波的口供给徐美军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听了袁景的讲述,丁一思考了良久,最后砸了砸嘴,说道:“看来我的调查错了。可我就是感觉这个房东徐美军有嫌疑。而且我对那个浅色瞳仁,走路外八字,戴防尘口罩,拿粉箱子的人印象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