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对德尔金说,“金的一位朋友为她写过一首诗,诗中就提到了这枚戒指。还有森妮亨德里克斯自杀前写的字条。”我掏出笔记本,掀开,读道:“跨上旋转木马就无法下来。她抓住男人戴黄铜戒指的手,她的指间却有了一颗绿宝石,没人愿意给我买绿宝石戒指。”
他把笔记本接过去。“看来,她指的是达金婻,”他说,“写的还有呢,没人愿意让我生孩子。没人愿意拯救我的生命。达金婻跟亨德里克斯一样都没有怀孕,哪挨上孩子的事儿?而且两人都没收获,双死去。”他啪地一声合上本子,从桌上递给我,“我不知道你能到何处去调查这枚戒指,”他说,“我看你并没有得到什么值钱的宝贝。谁晓得亨德里克斯是什么时候写的那几句话?也许是在酒和安眠药发生效应之后,谁知道这些话有什么根据?”
在我们后边,两名便衣警察将一个白人小伙子带进拘留笼。另一个桌子前,一个神情阴郁的黑人妇女正在回答问题。我拿起那摞照片上的头张,观看金达金婻被砍裂的尸体,德尔金刮完了脸,关住剃须刀。
“我不能理解的是,”他说,“你认为你找到了线索。你认为她有个男友,男友送给她一枚戒指。好的,你还认为她有个男友,男友送给她一件貂皮夹克,你追踪下去,结果好像证明你是对的,但找到夹克,却找不到那男友,因为买卖时他没留下姓名。如果你不能根据我们手中的夹克追到他,又如何根据我们己知丢失的戒指追到他呢?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你的意思。”
“这是福尔摩斯处理的问题,看门狗没有叫唤,而你的情况是戒指不在手中,那以何为证呢?”
“它丢了。”
“是的。”
“会丢到哪里?”
“像在澡盆里丢戒指一样,被水冲下去了,谁知道会跑到哪里?”
“没影儿了。”
“哦?不是自己跑掉,就是被别人拿去。”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假设她去被杀的旅馆时曾戴着它。”
“你不能肯定。”
“只管这样假设好吗?”
“好,说下去。”
“谁拿走了?会不会被一个警察从她手指上扒去?”
“不会,”他说,“无人干这。如果顺手的话倒有拿钱的,这我们都清楚。但从被害者手上取下戒指。这不可能。”他摇晃着脑袋,“再说,没有人单独处理过她的尸体。有第二个人在场,谁也不会下手的。”
“会是女招待吗?她首先发现的尸体。”
“上帝,不会的。我询问过那可怜的女子。她只看了尸体一眼,便大喊大叫起来,如果气够使,一直会叫到现在。你让她走近达金婻的尸体拿拖把杆戳她都不敢。”
“戒指又会是谁拿走的呢?”
“假设她真的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