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第七十二街上,我在一家文具店门道的阴影里站下,候望会不会有人从普根小店出来跟踪我。我在那里站了足有五分钟,同时思考着丹尼博伊所讲的一切。这期间有两人走出小店,但看上去他们都不值得我担心。
我走向路边,准备招呼出租车,马上又决定还是走半个街区,到哥伦布圆形广场,找辆走向合适的车。走到街角时我又觉得今晚天气不错,我也不急,沿着哥伦布大街溜达上十五个街区对我可能还有好处,能让瞌睡早点降临。我穿过马路,朝闹市区走去。还没走完一个街区,我便不由自主地将手伸进外套的口袋,握住那把小枪。
可笑,又没人跟踪我,我究竟怕个什么?
但有这种气氛!
我继续步行,表演着我上星期六晚上没有使用的各种街道行路技巧。我一直保持在人行道边缘离马路边不远的地方,与建筑物和门道拉开一定距离。不断左右张望。不时回首查看后面有无动静。紧握着手枪,手指轻地贴在板机一侧。
我穿过百老汇,走过林肯文化中心和奥尼尔剧院。来到第六十街和第六十一街之间的黑暗的街区,正沿福德汉姆大道穿过路口,忽听得一辆汽车在身后来了个大转弯。它斜穿过宽阔的大道向我开来,并把一辆出租车撞到一边去。我听到的可能是出租车司机的刹车声,令我转过身来。
我立即倒地,滚出路面,继续滚向建筑物,手握032吋手枪站起来。这时汽车已与我开平,车轮转直。我原以为它会跳上人行道,但它没有。车窗打开,有个人从后窗探出身来,朝我这边看,手中抓着件东西
我已将枪口对准他。匍匐在地,双肘支在面前,双手握着手枪。手指扣住板机。
探出车窗的人反手扔下一样东西。我心想,天啊,是!我瞄准他,觉得手指下的板机十分沉重,它象有生命的小虫子似地抖动起来,我一时僵住,手指动弹不得,扣不响这倒霉的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