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纪元426年4月20日
桑农公国,玉山岛,港都城
“行!行!我……”
“好根。”
“夏瑶,两发的老式折转式步枪,那些日麦人开价也……”
“日麦人不是傻瓜当家。他们非常清楚我们国家根本没有适合发射1167毫米无壳步枪弹的枪。而且我调查了一下,不仅是租借地,哪怕是日麦人的本土,凡是能够发射1167毫米无壳步枪弹的枪械都是进行特别登记的。”
“就是因为猎巫弹?”
作为日麦人的王牌武器装备之一,猎巫弹的存在不仅让日麦人比较弱势的灵能得到相当的修正,还能让日麦人成为很多苦于法术力量之苦的各路人马所追逐的对象。因为轻轻地扣动扳机,一个没怎么接受军事训练的农民就能打飞一名接受至少六年,乃至八年训练的教士头盖骨的事实,那是让很多法师想说不满但又不敢说话谁敢有意见,那就可以尝尝汤威尔的猎巫弹究竟可以打出一个血肉模糊的大洞。
更不用说现在的日麦人除了1167毫米无壳步枪弹,据闻还有一款1323毫米无壳手枪弹版本的猎巫弹。尽管这目前为止仅仅是传闻一般的存在,但是机枪有了,那就意味着冲锋枪迟早也会有出现的可能。不过,谁会那么浪费?根据传闻,这款1323毫米无壳手枪弹与1167毫米无壳步枪弹不同,是设计者从一开始就想出来,专门对付灵能者使用的。跟原本只是狩猎步枪弹的1167毫米无壳步枪弹不仅大小不同,更是设计者为了近距离保证击杀灵能者而专门设计的产物。
由此可见,设计1323毫米无壳手枪弹的设计者本身就是希望普通人能够近距离威胁法师的。不过他现在是只能深深地哀叹起来,500明元一杆图诚半自动步枪,他是忍着心痛也得买。
“你愿意买吗?”
“唔……夏瑶,我能不能让自己人改进一批老毛瑟枪发射1167毫米无壳步枪弹?太贵了。”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