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某种学科的公共课教材一共出版过300余种,但它依然是“单数”而非“复数”。目前出版的文学理论教材也有几十种之多,但真正有新意者寡,其中不少还是“职称著作”、“博士点著作”专门为晋升职称、申报博士点而出版的。
这里所谓的“复数”是指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学术立场、理论框架与范例文本而精心创造的成果。学术立场虽然与政治立场、伦理立场有关,但又与其存有本质的差异。不同的学者可能对“文学”有不同的看法,只要这种看法能够自成一家之言,又能“吾道一以贯之”,就可以独创体系。比如,我完全可以是一位“形式主义者”,站在形式主义的立场上思考文学理论的相关问题对于文学而言,重要的并不在于其内容,而在于表现这种内容的方式;甚至认为,离开了形式的内容是根本不存在的;在很多情况下,形式创造了内容,因而创造了文学。在西方,有关文学的看法千差万别;但在中国,无论怎样的千变万化,最后都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的审美的意识形态。这话固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所有的文学理论体系都立足于这个基本假定之上,在这个多极化的世界里,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里,显然是不正常的。
不同的学者还可以拥有不同的理论框架可以用经济基础上层建构的模型研究五花八门的文学问题,可以运用精神分析、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的模型探讨形形色色的文学现象,开创属于自己的严密的理论体系。我们当然不必作茧自缚般地局限在这些来自西方的模型之中,通过解读中国古代文论,进而确立属于自己的理论模型如“理”意文,物意文的理论模型,也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第四,文学理论应该是“变数”ariable,而不应该是“常数”nsan。
文学是日新月异的,甚至是一日千里的,理论也不应该以不变应万变。“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道理相信人人都懂,但理论的更新速度实在太慢。落实到教材的编写上教材是保留、传播既有研究成果最为有效的手段,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第五,摆脱黑格尔主义的陷阱,去除其幻觉,乃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