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的二楼,白笙正满头大汗的在跑步机上面运动着。
大冷天的,室内没有开冷气,还跑得满头大汗,可见他真的很用功了。
这一周以来,他都在健身,肩上的伤也已经好了大半了。
坚持健身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未来的道路会非常的艰难,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是势在必行的一件事,所以整天躺尸,以及喝快乐肥宅水的他,开始了健身。
跑步机这种东西,他是肯定不会买的。
在一周之前,雷可来这儿的时候,他跟雷可提了一下,说想找个健身房,办个卡,毕竟雷可看起来挺了解这些的。
谁知道,雷可竟然跟他说,不用那么麻烦,而是带着白笙去买健身器材。
白笙不贪心,只选了一部跑步机,主要还是因为他这儿放不下太多,不然他开一个健身房都愿意。
白笙从跑步机上下来,拿毛巾擦了擦额上的汗水。
时间也差不多了,洗个澡刚好下去吃饭。
这样平静的日子连续过了一周,自从上次从锦苑小区回来后,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就连那个红裙女鬼,也没有来找他麻烦,而许默的魂魄,则是耿秋帮忙,封印在了冥店里面,让她暂时没办法离开冥店。
耿秋还说,许默缺少了天魂,平时要多跟她沟通,每天陪她玩,多跟她说说话,她才有可能恢复。
完全恢复是不可能的了,除非把她的天魂合回来。
现在最多也就是恢复到五六岁的神志。
所以,陈远浩也不来蹭饭了,每天就在冥店里面,陪着许默玩,跟她说话。
陈远浩的深情,把耿秋感动得几乎一把鼻涕一把泪,所以他还给了陈远浩一颗定魂的珠子,可以定住许默的魂魄,让她恢复得更快一些。
白笙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看到店内竟然多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穿着警服的沈晚枫。
沈晚枫坐在白笙平时坐的位置上,靠着窗边,桌上放着一大叠资料,她正皱着眉头在看卷宗。
屠薇看见白笙下来,朝他使了个眼色之后,就很识趣的跑回了厨房里面。
嗯,现在是老大的表现时间,她可不能留在这儿当电灯泡。
白笙朝着沈晚枫走了过去,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今天的他,没有喝可乐,因为运动完之后,不适合喝碳酸饮料。
作为照相馆的主人,他往这里一坐,不管怎么样,作为客人的沈晚枫,都应该跟他打一声招呼,但实际上,沈晚枫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依旧皱着眉在看卷宗。
终于在半个小时后,她看累了,这才把卷宗合上,抬起眼来看着白笙,“你这儿,环境很不错。”
“谢谢夸奖。”白笙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你放心,我到这儿来,是会消费的。这些,全部都复印一份。”她把面前的自恋全部推到白笙那一边。
白笙:……
好想骂人,但没有合适的词语。
“最近有个挺棘手的案子,根本无从下手,如果你是白前辈就好了,白前辈肯定知道,要从哪儿先开始下手。”沈晚枫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把话说给白笙听。
白笙知道,她还是不死心,想要试探他。
这试探来试探去的,都不知道有什么意思,白笙干脆说道,“说不定,我比你的那个什么白前辈,还要厉害呢。”
世上几乎每一样东西,都有正反两面。
白笙的这些话,在沈晚枫看来,就是反面的。
她呵呵的笑了一声,强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说道,“白前辈在我们局里,是个传奇,你要是比他厉害的话,你还在这儿开照相馆干嘛?”
“不知道沈警官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大隐隐于市。”
“切。”沈晚枫还是没忍住,翻了一个白眼。
不过很奇怪,要是别人在她面前说这种话,她肯定会生气,觉得对方是在侮辱她的智商,但不知道为什么,从白笙的嘴里说出来,她听着却不觉得生气,难道说,他说的都是实话?
她突然有了个主意,抽出一卷五年前的案卷,给到白笙,说道,“你说你比白前辈厉害,那你来看一下这个卷宗,给我分析分析。”
反正这是悬案,如果再过几年破不了,这卷宗会公开放在警校的图书馆里面的,现在给白笙看一下,也没什么影响,要是他真的能说出点什么来,那就当是他的运气了,要是他连看都看不懂的话,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了。
谁知,白笙只看了一眼卷宗的封面,却没有接过来。“这是你们没破的案子?”
“对啊。”沈晚枫很老实地点了点头。
“你们白前辈那么厉害,他怎么不去破这案子?”
沈晚枫突然语噎了。
“你们这没破的案子拿给我分析,万一给我这个局外人给破了,你们警察局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沈晚枫气鼓鼓地说道,“就知道你不行,一天净会胡说八道。”
白笙看到她这个样子,突然想到了上一次的梦。
他鬼使神差地夺过沈晚枫手里的卷宗,说道,“来,给我看看。”
“看了还不是白看,你能看得懂才怪。”
白笙已经翻开了卷宗,在看了,他也不想再跟沈晚枫浪费口水。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要真认真起来的话,那里会是他的对手。
这是一个五年前的案子,2013年中秋那天,在扬州市内,发生的一起灭门惨案。
受害者一家五口,全部死于非命。
这家人的男主人姓邓,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加工厂,家里生活过得还算不错。
死亡的人包括他的妻子,他的父母,以及他五岁的女儿,一共五人。
卷宗里记载,邓某一直规规矩矩的做生意,没有欠任何的贷款,也没有得罪什么人,更谈不上说有什么仇家。
所以很大程度的排除了仇杀的可能。
现场里面,没有留下任何作案嫌疑人的痕迹,连指纹都没有。
这五人的死状非常惨烈,邓某的双腿被折断,躺在厅里的沙发上,双手被绑了起来,脸上盖着几层浸湿了的纸巾,慢慢窒息而死的。
而他的妻子,则是在房间里面,被吊在了吊灯上,手指脚趾全部被割破,流血致死的。
他的父母,颈部的大动脉被割开,在另一个房间里面,钉在墙上,做成了标本。
他的女儿,被发现的时候,穿着一套公主裙,被打扮得很漂亮,跪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生命迹象。
她身上没有伤痕,经法医验尸,是窒息而死的。
卷宗上记录的,就这么多。
其他有关嫌疑人的线索,一点都没有。
而且看这作案手段,不像是普通人。
现场没有提取到嫌疑人的指纹,血迹那些,也全是受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