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这个词,也是兴起于和语。原本在创作领域里指的是‘志同道合的人’,主要是和商业化运营形成区别,泛指‘自创或者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其中,自己原创,但是未进行商业运营的作品也属于同人哦。”
蠹鱼先生这么说着,不过很快又改口了。
“不过随着语言流变,现在的‘同人’大部分场合下的确是指的原本存在作品的二次创作啦。这也主要是因为原创作者想要和成为‘同人’主体的二次创作划清界限,主动舍弃了‘同人’的称呼。”
我和泷姊交换了一个眼神,由泷姊提出了我们的疑问:
“既然‘同人’指的是无关商业运营,现在在商业刊物上刊登没问题吗?”
“唔、呃,谁知道呢。反正卡拉图没有相关的明确法律法规约束,还是不要过分纠结比较好。”蠹鱼先生说到这里,不由自主地侧开了头。
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他马上又接着说了下去:“也正是因为这样,不仅出现了大量‘同人’类的二次创作,还有了不少‘乱斗’性质的作品。”
看到我和泷姊一脸不知所云的表情,蠹鱼先生又耐心地解释起来:
“我所说的‘乱斗’广义上来讲也属于‘同人’啦,主要就是把多个作品里的人物放入同一个故事的题材。比如、嗯、‘宙斯大战奥丁’啊、‘赫敏智斗开膛手杰罗特’啦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