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看着不像中土人,大概是专门给舅舅驯化些鹰隼猎犬的人,他从笼子里抓出那东西,放下笼子,抱在身前,道,“猞猁天敌比较多,森林中的大型猛兽都是它的天敌,比如老虎、雪豹、熊等猛兽,还有狼群,它们只要看见了猞猁,就必然会穷追猛赶。但是猞猁也狡猾,虽然打不过它们,但是逃跑的本事不小。猞猁生性狡诈,遇到危险的时候会躲到树上去,实在逃不掉就会装死,企图蒙混过去。”
此时,在旁听的紫叶紫菁不禁笑起来。
那人继续道,“鹰隼虽然速度快,眼力好,力道狠,但不如猞猁温顺好驯,我驯化的猞猁,不仅能在丛林中不迷路,帮忙找猎物,还可以在危机关头,送信到主人曾指令的地方,还可以凭借气味找到主人想找到的人。”
“真的?”景晴这倒好奇了,如果真是这样,倒是愿意收下来,危急之时,或有大用。
“不敢有假。”
“舅舅,”景晴看向肖岩,“那我收下它,它可有名字?会不会不听我的?”
“这个你放心,既然舅舅既是带来赠你,便有办法。”肖岩示意那人解释。
“小姐无需担心,这猞猁虽然狡猾,但经过长期驯化,是会让认主的,小人听肖公的意思,用了凭物认主的办法,它并不认我,而是认此物。”那人从袖中递过一物,“这是甲骨做的骨哨,小巧精致,可以和香囊等饰物挂在一起,必要时能立马拿到。吹不同的音,表示不同的意思,有回来、出去、送信、找猎物、求救等,最难的是送信,必须先让它先走一次路,并且给它闻一闻收信人的味道,才能找对。小人已经把这些写出来,小姐记下便好。”
“如此甚好。”景晴的确对这东西的作用感到好奇。